《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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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怕怕,霸道男大佬看上我

作者:堰晗 字数:7697 返回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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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南荞承认顾顺顺这话说的是对的,哪怕最后结局是殇,所花在对方身上的时间都不能叫浪费。

    “南荞,你还记得很久以前你问我一个问题吗?”

    南荞摇头。

    顾顺顺牵起她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眸光里尽是温柔,“你问我,对你会认真多久,不骗你,我基本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可想来想去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后来,有一天,我突然开窍了,现在我正式回答你。”

    顾顺顺轻咳了一声,坐直身子,态度端正地说道:“如果有生之年得幸与南小姐相爱,我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懂得珍惜,珍惜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感情,我无法承诺你永远有多远,但我可以告诉你每一天有爱,只要我活着,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会爱你,所以我的答案是认真对你每一天。”

    这个逻辑和什么时候死真的是一样的,正因为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死,所以才会格外珍惜每一天,顾顺顺不敢说永远,他只想把握好当下。

    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南荞,人生远看是喜剧,近看是悲剧,你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韩稹已经过去了,你要放眼未来学会接受其他人,好,即便这人他最后不会是我,但我也希望你能幸福。”

    顾顺顺说完又觉得这话不对,为什么不对,因为晦气,呸呸呸,这还没开始,怎么他就灭自己威风。

    不等南荞开口,他又补了一句,“不行,只要老子没死,那个男人必须是我。”

    该霸道时必须霸道,管他什么其他男人,他顾顺顺的女人,谁也别想碰。

    南荞抽回自己的手,不可否认,顾顺顺的话确实打动了她,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她要是被他说服,那马掰掰又怎么办?

    所以,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她就必须就亲手把它结束。

    半晌,南荞才开口,她对着顾顺顺笑了笑,“你比以前会说了,可这话是只对我一个人说过吗?你有句话说的没错,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所以我现在想找一个靠谱的,至少不是像你情史这么丰富的,顾顺顺,我和你真的不合适,你不要因为我,而忽略了真正喜欢你的人,也许你把注意力从我身上转移,会发现你其实喜欢的人不是我。”

    “放屁!我他妈的活了二十几年怎么会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南荞,我又不是强迫你现在就和我在一起,我只是想要一个机会有那么难吗?”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我真的没有那么好。”

    南荞也有些不耐烦了,她感觉顾顺顺比她还执拗。

    又是这个问题,顾顺顺点点头,“好,我告诉你,我对你一见钟情是皮囊,日久生情是性格,不管是你的外在,还是内心,我都喜欢,还有什么问题吗?没问题,明天早上九点半民政局见,南荞,我算是知道了,老子也不和你玩什么文艺套路了,抓破脑子想的那些文绉绉的答案你也不满意,既然这样,不如我不如直接粗暴一点,合法程序走完,咱们直接繁衍后代,你告诉我,你想要的就是这个吧。”

    看吧,看吧,这才是顾顺顺,他不适合走什么文艺路线,什么独独不该闯进我的心,什么万万不该在你心上,这种乱七八糟的文艺青年风不适合他。

    “你……你神经病吧,别在这胡言乱语了,赶紧走吧,我以后都不想看见你。”

    南荞知道自己不能再和顾顺顺耗下去了,她感觉自己的心墙在一点一点地被他击溃。

    她拿起包,准备下楼,越过顾顺顺身边的时候,她一把被扯进他的怀里。

    “说清楚再走。”

    顾顺顺把南荞困在墙与自己之间,他们之间的距离贴的很近,近到空气中都泛起了潮潮的暧昧。

    “让开。”

    “不让,南荞,我真的要的不多,我只要一个机会,你能不能不要让我还没有开始努力就直接和我谈放弃,好不好?我真的好喜欢你,我每天睡前都要想你一遍,你信不信,我对你,是连做梦都想要娶你的那种喜欢。”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顾顺顺真的不知道他还要怎样努力,南荞才可以相信他的真心。

    “………”

    “滴。”

    突然,南荞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是马掰掰打来的电话,屏幕上还是她们的合照。

    须臾间,南荞猛然清醒过来,她推开顾顺顺,大声吼道:“你不要再说了,我说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为什么非要这样逼我呢?顾顺顺,你现在自身都难保了,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谈感情!”

    人在不理智的时候,任何伤人的话都是脱口而出,南荞知道这话很伤人,可若是能击退他,过分一些又何妨?

    等顾顺顺反应过来的时候,南荞已经跑了出去,他来不及多想拔腿追了出去。

    南荞跑到路边准备拦车,顾顺顺眼疾手快地将她拉住。

    “南荞,你听我说………”

    这话还没出口,顾顺顺就听见耳边传来发动机巨响,他眼疾手快地把南荞扯进怀里,就差一点,她就可能被经过的那辆车速飞快的摩托车撞飞。

    “抢劫啦,抢劫啦。”

    飞车党刚过,顾顺顺就见一名女子上气不接下气地朝他们跑来,她一把抓住南荞的手臂气喘地说,“帮帮我,报警,帮我,那是,我爸的救命钱。”

    顾顺顺马上明白发生了什么,这时刚好又有一个送外卖的经过,他二话不说连人带车都给拦下。

    “兄弟,借你车一用。”

    没等那个人同意,顾顺顺便跨上了那名外卖小哥的摩托车,然后朝那飞车党追去。

    南荞担忧地往顾顺顺离开的方向望去,彼时,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因为紧张,她现在脑袋一片空白。

    眼下已是凌晨,马路上空荡荡的,顾顺顺骑着摩托车疾驰在车道上。

    他能驾驭这玩意,完全是得益于送外卖那段时间的经历,那时候有些老师傅是骑摩托车的,顾顺顺也是在那时候学会骑的。

    别说,他在这块上还挺有天赋的,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能驾轻就熟。

    顾顺顺紧咬飞车党,终于他把那两个人逼到了一条死路。

    “嗞~”

    摩托车发动机熄火的声音,那两人从车上下来,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女士的皮包,不用想,这肯定是脏物了。

    顾顺顺慢慢抬起左手,对着拿包的那个勾勾手指,“拿来。”

    “拿……拿什么?”

    那人看样子是第一次抢劫,这声音都结巴了。

    “废话,当然是把包拿来,别人救命的钱你也敢抢,有没有良心啊。”

    “我……我……”

    “他妈的你到底是谁啊,这事和你有关吗?识相的就快滚。”

    插话的是驾车的,他看起来年岁长一些,从这话说的气势来看,应该是个惯犯,顾顺顺对他多留了一个心眼。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东西还来,小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既然被我碰见了,这事就和我关系了,来,听话,放下东西,人,我放你们离开。”

    顾顺顺深知寡不敌众这个道理,他现在和他们废话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南荞肯定会报警,如果能耗到巡捕来,那他就算圆满完成任务了。

    “大哥,要不咱们把东西给他吧。”

    拿包的小弟,畏畏缩缩地凑近驾车的男子,看的出来,他应该是被顾顺顺说动了。

    “还你的乌龟头!没用的家伙,他是一个人,我们有两个你怕个毛啊。”

    驾车男子比他小弟有脑子,知道以二敌一,以量取胜这个优势。

    “我……”

    “啪!”

    驾车男子重重地往拿包男子脑门拍下去,“蠢货,动手啊,别和他废话,你磨磨唧唧是打算等巡捕来请你进局子喝茶吗?”

    “哦~哦~”

    拿包男子说着就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把匕首,他将凶器弹开,哆哆嗦嗦地指着顾顺顺。

    “你…你让开,不然……不然我们就对你不客气了。”

    顾顺顺眸色深重地看着男子手里的刀,他心里也有些害怕,这东西可不长眼,若是让它见了点血,轻则受伤,重则送命。

    不过,即便如此,事都做到这份上了,临阵脱逃算什么事。

    见顾顺顺不语,驾车的那个男子有些咆躁,“快滚开,我劝你别没事找事。”

    “切,我会怕你们,来吧,小爷打架还没怕过谁呢?”

    顾顺顺往后退了几步,他有他的打算,眼下虽是凌晨,但马路上肯定还有人,若是搞出大动静能引的路人注意,这事或许就不会往最坏的方面发展。

    “大哥,怎么办?”

    “揍他。”

    “好!”

    两名男子一起朝顾顺顺走去,这回他们倒也不和他废话了,上来就开干,左右夹击,其中一人手里还有刀。

    顾顺顺打架可以,对付一个绰绰有余,很快,拿包的那个小弱鸡就被打的哭爹喊娘。

    他大哥一看,骂骂咧咧吐了一句“没用的东西”便从他手里夺过匕首朝顾顺顺刺去。

    缠斗间,两人扭打在一块,驾车男子丝毫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他拿着匕首不停想往顾顺顺腹部捅。

    终于,在几次扑空之后,他手中的匕首如愿以偿插进顾顺顺的腹部。

    “嘶~”

    顾顺顺沉吟一声,捂着腹部,抬起他的大长腿朝驾车男子胸口踹去,只见那男子狼狈摔在五米之外。

    正在此时,警笛声由远至近,音量越来越清晰,顾顺顺回头看了一眼,这才单腿跪了下来。

    “顾顺顺!”

    南荞和巡捕一同出现,她跑到顾顺顺旁边扶着将要倒下的他,焦急喊着他的名字。

    “顾顺顺,你挺住,120马上来了。”

    “恩,南荞,你放心,我死不了,小爷还要娶你呢,我……我也不是……一无是处,对…对吗?”

    顾顺顺说话断断续续,他的语气听上去十分虚弱,南荞替他捂着伤口,“不要说了,休息一下,你会没事的。”

    “恩,好。”

    顾顺顺把头靠在南荞肩膀,双眸紧闭,脸上尽是痛苦之色。

    120很快到场,南荞跟着他们一起把顾顺顺送去医院。

    原本热闹的街头,随着巡逻车,救护车的离开又恢复了清冷的模样,这时,一直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开动。

    刚才它可是全程见证了这顾顺顺见义勇为的壮举。

    至于为什么车上的人没有下车施以援手,那就要问问车上的那位主了。

    后座上,一名抽着雪茄的男子缓缓轻吐烟雾,半晌之后,他悠悠启唇:

    “阿尧,去查查那个骑摩托车的男人。”

    “是,五爷。”

    “………”

    马掰掰接到南荞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和周公梦游,一听顾顺顺受伤,她整个人震惊地从床上弹坐起来。

    匆匆整理一番,她就往北城中心医院赶去。

    抢救室门外,南荞一个人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她低着头,眼里写满了担忧。

    “荞荞!”

    听到有人叫自己,南荞赶忙抬头起身,“掰掰。”

    “他怎么样了?顾顺顺,怎么样了?”

    马掰掰脸上尽是惶恐不安之色,她紧紧抓着南荞的手,眼泪不停地掉。

    “荞荞,他没事吧,一定没事吧。”

    嘴上这么说,可身体却诚实地瘫软了下去。

    “小心,掰掰,顾顺顺没事,你放心,他没事。”

    在这之前,南荞从来没有想过马掰掰喜欢顾顺顺竟然到了这个程度,这些年,都没有见她这么紧张过谁。

    “荞荞,你抱抱我好吗?我特别害怕,刚才来的路上,我紧张的鞋都跑掉了,我因为忘了付车钱被出租车师傅追了半路,顺顺,他会没事对吗?”

    马掰掰有些语无伦次,现在你问她姓什么,名什么,恐怕她都回答不出来了。

    “恩。”

    南荞也很担心,可她不敢把自己的情绪在马掰掰面前表现出来,只能拼命地往肚子里咽。

    冷静片刻,马掰掰找回了一丝理智,她看着南荞不解地问道:“荞荞,顾顺顺他是怎么受伤的?还有为什么这么晚你们会在一起?他去找你了对吗?”

    “我……”

    南荞不会撒谎,她不想伤害马掰掰,但也编不出适合的理由。

    “说啊,荞荞,是他又去找了你对吗?你们发生了什么?”

    马掰掰步步紧逼南荞,她急得眼泪不停地掉。

    南荞握着马掰掰的手,急切解释,“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是去找我了,我们只是说了一些话,什么也没有干,掰掰,顾顺顺受伤是因为见义勇为,不是因为我,你别多想好吗?”

    马掰掰点头,她扑进南荞怀里,痛哭哀求,“荞荞,我真的好喜欢他,对不起,对不起,除了他,我可以把我的所有分你一半,只有他,不可以,好吗?”

    “好,掰掰,你别哭,我不要他,坚强一些,你这样等顾顺顺出来,你要如何照顾他呢?”

    南荞抱着马掰掰不停给她安慰,“不要哭了,你放心,我答应你的,我一定会做到好吗?”

    若说刚才南荞有那么一丝丝被顾顺顺的话打动,那么经过马掰掰这一哭,她所有的悸动都被吹散了。

    往后的日子,为了马掰掰,她会按行自抑,会克制隐忍。

    “好,谢谢你,荞荞,你骂我自私吧,我对不起你,我该死。”

    马掰掰意识到自己这个行为很自私,年少时,她曾想南荞是她这辈子最爱的人,只要是她有的,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分给南荞一半。

    可没想有一天,她也会变得如此自私。

    “掰掰,别说了,这事就到这吧,顾顺顺可能马上就出来了,你等在这里,我回去准备东西。”

    “好。”

    事实证明顾顺顺命大,老天爷收不了他,去鬼门关兜了一圈又被阎王爷给送了回来。

    难闻刺鼻的消毒水,加上麻醉过后刀口的疼痛让顾顺顺比医生预计的时间早了许多清醒过来。

    他没想到自己睁开的第一眼看到的会是马掰掰的脸,如果他没记错,昨晚送他来医院的不是南荞吗?

    人呢?

    顾顺顺挣扎着想要起身,马掰掰见状赶紧上前扶住他,“诶,你身上还有伤,别急着起来,躺好休息。”

    “南荞呢!”

    顾顺顺懒理马掰掰的关心,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追问南荞的下落。

    “上班了。”

    这说辞是南荞让马掰掰说的。

    “上班?”顾顺顺微微蹙眉,这时候上班?挣美金还是挣黄金?

    “恩,你饿吗?我炖了黑鱼汤,补伤口的,你喝点吧。”

    马掰掰说着拿过保温桶,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把鱼汤倒出来,她不敢告诉顾顺顺这汤其实是南荞炖的。

    “不喝。”

    顾顺顺心里烦躁的很,这时候喝什么汤?

    撩开被褥,他急着想要下床,马掰掰见状赶紧阻止,“你干嘛!”

    “让开。”

    顾顺顺捂着伤口,准备下地穿鞋,马掰掰一下便猜到他为何这样。

    “你要去找南荞吗?”

    “恩。”

    “哦,那你别去了,她不会来的,顾顺顺我说了你别把心思花在南荞身上,她不会你喜欢你的。”

    “………”

    有没有人告诉他这算不算忠言逆耳?

    如果不算,那这个马掰掰是专业泼冷水吗?不然为什么每次见到他都要说这一句话。

    沉了片刻,顾顺顺重新回到床上,闭上双眼,不再看周围一眼。

    “顾顺顺,你还好吗?是痛吗?”

    马掰掰关心问道,哪知得到的确是一句自己根本不想听到的话。

    “出去,门在右边,小爷现在心情不好,勿扰。”

    现在顾顺顺最想见的人只有南荞,有她在时,他满眼都是她,她不在时,他谁也不看。

    马掰掰什么时候走的,顾顺顺不知道,等他醒来的时候,床旁边突然坐了一个陌生人,还是个男人,西装革履,梳着大背头,戴着黑墨镜,皮鞋擦的油光发亮,手腕上的钻石手表闪的人睁不开眼。

    “大哥,贵姓?找我吗?”

    顾顺顺懵逼地看着眼前这位,他很确定自己不认识他。

    被问的男人并没有着急回话,他慢悠悠地摘下墨镜,一双深邃的黑眸饶有兴致地地把顾顺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片刻之后他满意地点点头,“恩,是个好苗子。”

    啥?好苗子?顾顺顺冷吓,难不成这个男人要拿他搞活体实验?

    “喂,大哥,有话直说,你这样,我很无语啊,我们不认识吧?”

    “不,不认识,但我相信很快我们就会认识。”

    “why?”

    这是搞什么飞机大炮?他自嘲不会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就被一个男人看上了吧。

    只见那男人从西装口袋掏出一张名片放在床头柜上,沉声道:“小伙子,我看中你了,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叫我五爷。”

    “………”

    顾顺顺脑后竖下三根黑线,嘴角不自觉抽抽。

    看上他,干嘛?搞基吗?或者是其他的。

    卧槽,顾顺顺感觉自己被雷劈了几下,雷的他外焦里嫩,五分熟啊。

    “呵~呵~”

    某男干笑两声,然后拿起那张烫金名片递还给那个男人。

    “五爷是吧,我们好像不认识,还有我性别男,爱好女,直的,多谢抬爱。”

    开什么玩笑,他这种钢铁直男怎么可能被掰弯?

    那名被唤“五爷”的男子听了顾顺顺的话怔了片刻,接而大笑出声,看来这小子是还不太熟悉他啊。

    有意思。

    就在他正准备开口的时候,这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喂,好。”

    一通电话,让五爷原本要说的话又给吞了回去。

    他戴上墨镜,慢慢起身,拍拍西装上的尘灰,对着顾顺顺说道:“年轻人,你很有趣,也很有能力,我相信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好好养伤。”

    说完,他便离去。

    那张名片五爷并未带走,顾顺顺拿起来看了看上面的名字。

    “靳御。”

    名字好听是好听,可他完全没有印象自己认识这个人啊。

    该不会他顾顺顺真的被某个男大佬看上了吧,该死,这都什么事。

    纠结片刻,顾顺顺把靳御的名片随意塞进抽屉,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南荞的号码。

    “嘟~嘟~嘟~”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看的出来南荞又在躲着顾顺顺。

    哔了狗的,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随意把电话往床头一扔,顾顺顺正准备休息,这门又被打开了。

    他一看来人,在看看那人手上提着的东西,顾顺顺忍不住翻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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