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主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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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化墨 第一百二十四章:忠义难全

作者:沽梦师 字数:4784 返回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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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时候,一个衣着普通的童子拿着一封上了蜡的信跑到仲西侯的宅子,诡王结果了信,给了童子几个铜子让他买糖吃就打发了事。

    这封信上除了那个蜡封,别无其他标记。这个蜡封上的鬼脸已经足够作为标记,诡王虽看不懂,可仲西侯自然不会看不懂。

    仲西侯接过信,觉得有趣,鬼婆娘怎会给自己送信。

    拆开后细细看了看,更是脸上露出有趣又有些诡异的笑容。诡王有些纳闷,疑惑看着仲西侯,仲西侯又是笑了笑,随后才解释。

    “刀非刀,剑非剑。刀非剑,剑非刀。”

    诡王听着有些纳闷,这是什么意思?

    “孤也挺好奇,能知道鬼婆娘能耐的可不会是什么小人物。要求打造这么一双兵器的人,也不该是寂寂无名之辈。”

    话是这般说,可对于信上内容,刀非剑,剑非刀,这是怎样的一双兵器?打造出来了,这样一双兵器,可好用?

    鬼婆娘会特意告知有人要求打造这样一双兵器,内中意思,仲西侯也是再明白不过。可惜啊可惜,他仲西侯自始至终都是个剑客,唯有好剑,才会令他动心。

    自从舞雩断刃,小雨送来了听雨剑,仲西侯握剑的次数变少了很多。不是听雨不是好剑,是听雨太像舞雩了。

    好巧不巧,花少红领着风灵王同神荼、郁垒从外边白相回来。花少红手中只有一串冰糖葫芦,另三人怀中却都满满当当,一大堆奇怪玩意。

    看着神荼郁垒这两个娃娃脸上多了几分笑意,仲西侯也算安心了不少。看着风灵王这傻大个背后还是背着那个竹筒,他倒有些无奈了。

    风灵王若不是因为痴傻,当真可以独当一面,名扬天下。无常剑赠他,不会误了前辈盛名。可这傻大个竟嫌弃为人称赞的灵剑,反倒觉得自己竹筒里的东西才是宝贝。

    仲西侯只得把剑交给了诡王,同她说若某日浮云仔那憨货来了金陵城,就把剑送他。

    将宝贝送给外人,却是没人反对。

    今夜要去秦淮河,仲西侯的眼皮总跳一跳,跳一跳。这也惹得他内心有些不安,总觉得朱谏男不会那般简单意思。

    若只是吓唬吓唬朱一诺,令他回归所谓正途,他仲西侯的确可以帮这个忙。可当真这般简单么?不论怎么说,都觉得不像是这世子殿下的心性。

    藏嫣从外边走来,身后还跟了一人。看到这人,仲西侯不免惊讶。

    来人是他的小师弟萦如歌,可奇怪的是这小师弟今日特别,没有面甲遮面,也没有贴上什么奇奇怪怪的面皮。他今日就是以真面目而来,就这般让这张脸暴露阳光之下。

    萦如歌身着一件墨色文士袍子,有些白边,头发梳得整齐,戴了莲花冠。那样子,像个闹事修行之人,又像个富家贵公子。

    仲西侯随后笑了,看到萦如歌真面目示人,他也不知为何自心底觉得欢喜。可纳闷的是,这小师弟是如何进的金陵城?守城将士应当也是认得这张脸的,难不成就这般令他大摇大摆进了城?

    那,朱谏男那头,可已经知道了?

    “小师弟,久见了,这次过来,是来送喜帖的么?”

    萦如歌呵呵一笑,竟作揖行礼,仲西侯越看越觉得这时的小师弟和那墨家公子像,太像了。这透露的气息,全然不像不死鬼人该有的。

    “侯爷误会了,今日前来,是来辞行。”

    仲西侯眼睛一睁,右脸那三道疤微微有些狰狞。随后这黑脸汉子也是乐呵呵笑了,他又看向了藏嫣,美姬神情恢复了不少。恬然无思,澹然无虑。

    这黑脸汉子突然冒出了一句话,让在场众人都不由发愣。

    “小师弟,若你成亲之日不愿送喜帖,为兄不会埋怨。可若日后孤给你送喜帖,你不亲临,天涯海角,也会逮到你,胖揍一顿。”

    “喜帖?”

    诡王对这两个字实在意外,侯爷这话,什么意思?

    仲西侯又侧过身子看向诡王,问:“我西地可有规定,一代城主要到死才能卸任?”

    诡王摇了摇头,正要开口,还是被自家城主给抢了话。

    “既然如此,等大事成了,孤回西地,让贤。孤就做西地第一大将,娶我将军夫人过门。”

    说后半句话时仲西侯看着藏嫣,四目相对,藏嫣不由脸颊多了红云。可藏嫣突然想到一事,也是不由暗暗捏了捏拳头。这人可是仲西侯,他可是西地之主,后宫美眷多少?他口中喜帖是关乎自己?亦或自己不过美眷之一?

    这个天下,男人三妻四妾寻常不过,可她毕竟女流,如何不想自己的男人不过自己一人。

    萦如歌则点了点头,回道:“好,侯爷,今夜可能一道饮酒?我付账。”

    听到萦如歌付账,仲西侯不由乐了,这小师弟可没少坑自己。喝自己的,吃自己的不少,打坏了桌椅板凳也都是自己掏钱赔偿。对小师弟那句“我没钱”仲西侯记忆犹新,突然说请自个儿喝酒,不由欢乐。

    “好,那今夜,秦淮河。”

    “好。”

    说完这个好字,萦如歌也不停留,自顾自离去。他依旧是步子沉稳离去,没有催用那幻兽飞天的本事。

    曾有少年想仗剑天下,令世间知晓剑主威能。可当一切所得,万事了了,又想回归昔年平静。能动能静,当真好事。

    仲西侯本还想喊住萦如歌,问他以后有了娃娃,可要他这西地之主作义父。娃娃取名,他也能舞动肚子里的墨水,帮忙起个好名字。

    可萦如歌走了,仲西侯还是把话憋在了肚子里。

    这小师弟,或许还会拒绝。暖才文学网 

    在金陵城另一处,一间寻常不过的酒馆,华丽青衣踏着双木屐的俊秀男子独自一人在酒馆里边的一张桌子喝着酒。这个点的金陵城已经开始热闹,但还不够热闹。这个点会来喝酒的人很少,会有,也都是些大酒鬼。

    他背靠着墙,屁股坐在板凳这头,右脚木屐踩在板凳那一头。他的左脚前后摇摆晃荡,木屐是不是磕到地方,发出“铛铛”声。

    桌子上摆了一盘酱牛肉,一盘炒青菜,还有一大盘共十个的粉丝牡蛎。手中的酒算不上昂贵,但也不廉价。可就这么壶得三百个铜子一壶的好酒被他晃荡晃荡,还洒出了不少在地砖上。

    酒馆里那个年纪不大的小酒保也是纳闷,这公子他自然认识,说是认识也算不得认识。这公子偶然会来,每每来的时候都是大早上。可这公子姓甚名谁,他不清楚。不过这也同他不搭噶,每每这公子走时都会给他留下百来个铜子作赏钱,对他来说,这才是最能乐呵乐呵的。

    听到马蹄响,又听骏马嘶鸣,不久,一个白衣绣金边头戴紫金冠的贵公子走了进来。他随手将马鞭丢给酒保,直径向青衣俊公子走了过来。

    白衣贵公子左右环顾了这酒馆,脸上不由露出了些许鄙夷。

    他坐到了青衣俊公子对面,拨正了一个杯子,可桌上没有酒,这令他有些纳闷。

    青衣俊公子呵呵一笑,将手中酒壶摆在了桌上。白衣贵公子嫌弃,又让酒保拿来了两坛店里最好的女儿红。

    白衣贵公子也不用碗,掀开了泥封,捧着坛子喝了两大口,擦了擦嘴角,砸吧砸吧这才过瘾。随后也不用筷子,用手拿起一个牡蛎开始品尝美味。

    “你小子,没看你大哥这会儿心情郁闷么,没心没肺,还是不是兄弟?”

    白衣贵公子瞥了对方一眼,冷哼一声,随后道:“哪日我真成了金陵王,第一件事就是把你发配到乡下山野地方,看你还怎么在我面前得瑟。”

    青衣俊公子立马坐正了身子,那木屐踩在地上时候一声重响,也是让白衣贵公子不由皱眉。

    “你当真舍得么?你成了王,把我这等必将名入青史的大将发配边野,昏晕啊。”

    若是紫禁城里的人看到了这一幕,定会去偷偷上报管事的,使劲嚼舌根说李家小子对小王爷大逆不道,全无君臣礼数。

    可白衣贵公子朱一诺同这青衣俊公子李云鸿全然不介意这些,他们打小还穿着开裆裤起就厮混在一起。什么偷自己银子,什么秦淮河抢花魁等等等等,要多荒唐就多荒唐。

    “崩废话,有事说事。”

    朱一诺说这话,那手倒不停,还在那抓着酱牛肉,抓着青菜。这弄的他满手是油,嘴上也是邋遢不堪。

    “一诺,如果,我是说如果······”

    李云鸿忘了件事,他曾出游历练,可朱一诺也同样出城游走。论心性,都有所磨砺。虽依旧纨绔,但都不痴傻。心已玲珑,太多东西不过不愿去猜,不愿去想。

    “什么事?”

    朱一诺停下了手,直接用袖子擦嘴,又在裤子上擦手。小酒保远远看到这一幕,也不由揪心。这么好的衣裳,就这般被糟蹋了。不愧是富家子弟,令人羡慕。

    “好,我要去杀我大哥。”

    这话出口,朱一诺直接站了起来,用手拍桌。那一声响动,也是让酒保心一颤,把打盹的掌柜给弄醒。当掌柜看到角落里的两位富家公子哥,也只能将一肚子牢骚给咽了回去。

    “我小哥让你去做的?”

    李云鸿突然咧嘴笑,一边笑一边点头。可渐渐,那笑脸比哭脸还难看。

    “不行,我要去找我小哥!”

    朱一诺要走,李云鸿起身抓住了他衣袖将他扯回了板凳。他还在笑,依旧是难看的笑。

    “弑兄不义罪大,为臣不忠罪大过天。我李家世代忠于金陵王,大哥背弃此道,殿下没有责怪牵连我李家,已是大恩。”

    朱一诺又是怒拍桌子,道:“什么乱七八糟,都是狗屁!大鸿哥什么人,他怎么可能做出大逆不道的事。我都不信,你是他亲弟弟,你却信了!”

    李云鸿又开始笑了,这次的笑稍稍好看了些,他问:“那么一诺,你是不信世子殿下么?”

    朱一诺愣了,他不知如何反驳。是大鸿哥冤屈,还是自己的小哥无情?

    “我想做一件事,想同你说说。或许今日过后,再无相见机会,但走前,总觉得得再见见你这个小哭包。”

    话里带嘲讽,可朱一诺却没怒意。

    生在帝王家,难有玩伴朋友。除了墨茗,他也就李家老二老三这两个朋友。幼时孩童不知分寸,还曾打斗。长大了些学了礼懂了君臣有差,开始疏远。可渐渐,明白了互相意思,开始毫无拘束。

    “我大哥的本事很高,好几层楼那么高。他这人可真坏,那么高的本事,都不曾透露。”

    朱一诺又抱着坛子喝了口酒,随后道:“那你呢?会令你去杀你大哥,那你的本事,岂不是也有好几层楼那么高?我俩一起长大,厮混,胡闹,却从不知你的本事,能被派去追回大鸿哥。”

    李云鸿摇了摇头,道:“不是追回,是去追杀。我李家世代唯金陵王马首是瞻,李家子弟正宗从政,辅宗习武。很早之前我就背着祖训告知了你,我是个高手,大高手。可是一诺,你每每都以为我只是玩笑话。”

    朱一诺回想过往,这小子的确屡次嘲讽自己不适合习武,也曾吹嘘自己是高手中的高手。未来日子他成了王,由他护着,安危无忧。

    可对方成日同自己厮混,怎会有时间去修习。看他醉酒打架,也曾被人揍得皮青脸肿,全然不像高手中的高手。唤作别人,也不会信。

    “一诺,还有一事。若他日我回来了,我俩,君是君,臣是臣。你朱一诺没有一个兄弟唤作李云鸿,我李云鸿也没那份幸运,能同金陵王称兄道弟。”

    朱一诺眉头成川,实在不明白,要问,还是李云鸿先抢了话。

    “我知道你会疑惑,会不解。可一诺,若我俩只是寻常人家的孩子,每日耕作,或绑着家里打点生意。偷空去喝喝花酒,攒些钱去买匹骏马,淘把好剑作游侠。那不论富贵,都是兄弟。可一诺啊,你是未来的金陵王,我是李家辅宗子弟。我们年少为兄弟,成人之后不可再这般胡闹。”

    朱一诺怒了,愤怒,声嘶道:“李云鸿,你,你,你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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